【行业聚焦】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系统助力营商环境创新
【行业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均明确要求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2022年,《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进一步便利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青岛市作为山东省经济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排头兵,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日,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组织,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开发建设的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系统已正式上线。该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助力营商环境创新。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一网通办的“税费同缴”模块、线下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登记中心自助设备等三种途径申请办理税费同缴业务。不动产“税费同缴”平台系统通过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系统、非税系统及银联支付系统合并缴纳渠道,系统后台自动清分入账,最终实现登记相关税费同缴。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统一用户平台实名认证后,通过互联网访问一网通办“税费同缴”模块,利用不动产登记收件回执单号或不动产单元代码,查询待缴税、费信息,可采用PC端、爱山东APP移动端两种网上缴纳途径,实现税、费缴款金额的一次缴纳。
申请人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自助打证机、自助缮证机、自助缴费机,采用二代身份证刷卡及人脸核验后,自助完成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价款一次性缴纳。根据各设备硬件配置不同,在不动产权证明自助打证机和不动产权证书自助缮证机上可通过“税费同缴”扫码缴纳,在自助缴费机上可直接扫码缴纳或通过POS刷卡缴纳。
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现场办理税、费一次性缴纳。登记中心的税费同缴数据交互平台,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系统、财政非税系统、银联系统合并缴纳渠道,实现各系统无缝对接。平台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将不动产登记涉税资料推送至税务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缴费资料推送至财政非税系统,同时合并支付信息至银联系统。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系统的建设,实现刷一次卡、扫一次码、输一次密码,后台自动将税务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用合规、及时、足额、准确的分别清分到国库和财政非税专户。缴纳完成后,完税信息和缴费信息及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收到电子完税信息后,即可登簿颁发不动产权证。该系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方便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缴款业务,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